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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3日 星期三

2020 05 04 左永安顧問 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 受理申請期間:109年5月1日至5月31日截止,備齊文件後線上申請 為鼓勵新北市內中小企業加強技術創新研發、協助新北市內產業經濟佈局,訂定「新北市政府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以下簡稱本計畫),以加速提升新北市中小企業之產業競爭力,促進新北市產業發展。單一提案 符合申請資格之中小企業個別申請。 補助金額上限100萬元。計畫內容符合5+N產業類別:包含亞洲矽谷(物聯網、創新創業生態系)、生技醫療、綠能科技、智慧機械、國防航太等五大創新產業,加上新農業、循環經濟;以及文化創意產業科技創新、晶片設計與半導體等產業。


2020 05 04 左永安顧問 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 受理申請期間:109年5月1日至5月31日截止,備齊文件後線上申請 為鼓勵新北市內中小企業加強技術創新研發、協助新北市內產業經濟佈局,訂定「新北市政府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以下簡稱本計畫),以加速提升新北市中小企業之產業競爭力,促進新北市產業發展。單一提案 符合申請資格之中小企業個別申請。 補助金額上限100萬元。


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
      

壹、計畫介紹:

為鼓勵新北市內中小企業加強技術創新研發、協助新北市內產業經濟佈局,訂定「新北市政府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以下簡稱本計畫),以加速提升新北市中小企業之產業競爭力,促進新北市產業發展。
    

貳、活動訊息

(一)計畫宣導暨計畫書撰寫說明會:於109年4月27日及4月29日下午1時30分以線上直播方式辦理 點我報名(另開新視窗)

    

參、受理時間與申請方式

(一)受理申請期間:109年5月1日至5月31日截止,備齊文件後線上申請
(二)受理申請網址: 受理網址(另開新視窗)
(三)受理申請補助類別
補助類型
說明
單一提案
  1. 符合申請資格之中小企業個別申請。
  2. 補助金額上限100萬元。
聯合提案
  1. 符合申請資格之2家中小企業聯合申請,由其中1家為代表,以共同研發形式提出研發計畫之補助申請。
  2. 每一中小企業成員以參加1項共同研發計畫為原則。
  3. 投件後任一成員者變更,不符申請資格。
  4. 雙方皆需分攤自籌款,且合作執行內容不得僅為委託研究性質,須具有緊密連結之合作關係,並於核心技術間具有互補性。
  5. 請案負責人不得為同一人或具有配偶或直系親屬之關係。
  6. 申請案任一成員放棄補助資格,則視同計畫終止。
  7. 補助金額上限200萬元。
    

肆、申請資格:

(一)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且其登記所在地設於新北市者;或登記於新北市之合法工廠。
(二)國內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所稱依法登記成立,並合於下列基準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
  1. 製造業、營造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資本額在新臺幣8,000萬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者。
  2. 除前款規定外之其他行業前一年營業額在新臺幣1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100人者。
註:須提供最近一期勞保繳費清單之投保人數資料,以證明經常僱用員工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申請資格:
  1. 於5年內曾有執行政府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者。
  2. 有因執行政府計畫受停權處分,且其期間尚未屆滿情事。
  3. 於3年內有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4. 就本補助案件,依其他法令享有租稅優惠、獎勵或補助。
  5. 最近三年有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經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情事。
  6. 陸資企業(依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服務之股權狀況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陸資來臺事業名錄為準)。
  7. 外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之分公司。
  8. 境外公司持有申請公司股份達50%以上(含)者。
若有上列情事,新北市政府得駁回申請或依職權撤銷補助並解除契約。
(四)廠商所提計畫之執行場所應於新北市境內
(五)未以相同或類似計畫重複申請政府相關計畫補助者。
(六)申請新北市政府地方型SBIR計畫時,僅受理以本公司資格申請(不含分公司),同公司同年度以申請1案為限,惟上一年度計畫尚未結案,欲於次一年度另申請補助者,需有足夠研發人力,另財力亦須足以因應廠商自籌款。
(七)計畫屬性:
計畫內容具有「創新技術研發」特質。「創新技術研發」係指與技術相關之創新研究,申請者所提計畫之技術或產品指標,應具有創新性或能提高國內產業技術水準,包含理論分析與模擬、設計、研發及應用等;或符合節約資源與能源及增進環保與工業安全,有助於促進產業永續發展或綠色清潔生產概念之新技術、產品。
註:109年度重點推動產業/加分項目有:1.傳統製造產業(金屬、機械、塑膠、印刷、陶瓷及紡織等指標性產業);2.屬乾淨能源、低碳且為加強發展綠能產業價值及關聯產業;3.生技(銀髮)產業;4.符合智慧化之產業趨勢者;5.符合AI人工智能趨勢者;6.符合防疫相關創新研發趨勢者。;7.青創(負責人45歲以下)且新創(公司成立5年以內)公司。

    

伍、計畫審查程序:

作業流程圖

    

陸、補助期程與額度:

(一)申請計畫期程:最長10個月,但不得短於6個月,若結案報告未完成者,來函新北市政府敍明理由及附相關文件(請參變更作業相關文件),報請同意後最長得延長1個月。
(二)補助款編列原則:本計畫補助款編列範圍以研究發展人員之人事費、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費、研究發展設備之使用費及維護費、技術引進及委託研究費等科目為限,總補助經費最高不超過計畫申請總經費50%,單一提案補助金額上限100萬元;聯合提案補助金額上限200萬元。

    

柒、文件下載專區:

● 109年度計畫文件
(一)計畫申請階段
檔  案
說  明
揭露申請本計畫相關規定
填寫計畫申請表且需用印
參與本計畫之公司負責人、計畫主持人、計畫連絡人與會計、研究發展人員及顧問均須簽章
請依照此原則編列經費需求表
請依照此表格檢視文件是否齊備
附件E、F、G為聯合申請專用

● 108年度計畫文件

    

捌、受理申請窗口及聯絡:

(一)新北市政府地方型SBIR計畫辦公室 (02)2395-7970 陳小姐、電子郵件信箱:3047@cpc.tw
(二)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業發展科 (02) 2960-3456 分機 5444 馬先生、電子郵件信箱:AJ6042@ntpc.gov.tw  

    

捌、歷年獲補助廠商名單:


                                                                                                               
    

玖、歷年成果:

(一)地方型 SBIR自 97年度開始執行,截至 106 年共輔助 378 家廠商,累計補助經費達 2 億 7,490萬元(經濟部協助 1億 5,390萬元、本市提供 1億 2,100萬),為本市產業增加市場效益:增加產值約 62億、增加就業約 1,475人,促進產學研開發合作(轉委託研究)約 261件,產出新產品及衍生性產品約 1,797件。

    

拾、地方型SBIR結案績優廠商推薦申請方案:

新北市政府為增進本府推動「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研發成果之加值應用效益,與經濟部協同合作,遴選推薦本市地方型SBIR結案績優廠商,延續申請中央型SBIR計畫;經中央審查通過後給予加碼補助,以鼓勵地方型SBIR廠商提升研發能量。
(一) 方案規劃:
本府依「新北市政府辦理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績優廠商遴選推薦作業要點」遴選推薦廠商及核發推薦公文(函 ),廠商以其延續性計畫及推薦公文(函),申請中央型SBIR(phase-2)計畫,如經中央SBIR計畫審查通過則補助款得加碼10%,惟加碼後之補助經費仍以不超過核定計畫總經費之50%為上限。
(二) 推薦對象(以下均須符合):
  1. 近三年度地方型SBIR已結案且表現良好(結案無扣款或其他不良紀錄)之廠商。
  2. 計畫內容符合5+N產業類別:包含亞洲矽谷(物聯網、創新創業生態系)、生技醫療、綠能科技、智慧機械、國防航太等五大創新產業,加上新農業、循環經濟;以及文化創意產業科技創新、晶片設計與半導體等產業。
  3. 延續先前地方型SBIR研發成果,而有研發經費之需求者。
(三) 遴選推薦程序:
  1. 有意願者須來函向本局提出申請:函文中應敘明申請計畫領域別、所屬5+N產業類別、及先前新北市地方型SBIR補助年度,並附上計畫書(欲申請中央型SBIR)之光碟1份。
  2. 業務單位先針對廠商先前地方型SBIR的執行狀況進行初核,計畫結案無扣款或其他不良紀錄者,送審查委員會審查;如不符者,將駁回其申請。
  3. 審查委員就計畫符合5+N產業類別及延續性(或相關性)進行審查。
  4. 通過者,本府將提供推薦函。

2020年4月30日 星期四

2020 04 30 左永安顧問 微型創業鳳凰貸款由勞動部辦理,協助微型創業並促進就業,針對20-65歲女性、45-65歲國民、20-65歲設籍於離島之居民提供最高200萬的創業貸款


2020 04 30 左永安顧問 微型創業鳳凰貸款由勞動部辦理,協助微型創業並促進就業,針對20-65歲女性、45-65歲國民、20-65歲設籍於離島之居民提供最高200萬的創業貸款


微型創業鳳凰貸款

最後更新日期:2020.04.21

微型創業鳳凰貸款由勞動部辦理,協助微型創業並促進就業,針對20-65歲女性、45-65歲國民、20-65歲設籍於離島之居民提供最高200萬的創業貸款
  • 申請方式

    本貸款申請人應檢附以下申請資料:
    1.創業計畫及貸款申請書。
    2.稅籍登記證明及所營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件影本。
    3.切結書正本。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最近3個月內個人及所營事業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綜合信用報告影本
  •    各1份。
    6.勞動部或政府機關(構)3年內辦理之創業研習課程證明文件影本。但再次申請本貸款者,免附。
    7.設籍於離島之居民者,應另檢附3個月內戶籍謄本(再次申貸者免附)。
  • 對象

    (一)年滿二十歲至六十五歲女性。
    (二)年滿四十五歲至六十五歲國民。
    (三)年滿二十歲至六十五歲,且設籍於離島之居民。

  • 前項人員,三年內曾參與政府創業研習課程至少十八小時,並經創業諮詢輔導,所營事業員工數(不含負責人)未滿五人,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得向本部申請本貸款:
    (一)所營事業符合商業登記法第五條規定得免辦理登記之小規模商業,並辦有稅籍登記未超過五年。
    (二)所營事業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或商業設立登記未超過五年。
    (三)所營托嬰中心、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或短期補習班,依法辦理立案登記未超過五年。
  • 資金額度

    本貸款額度,依申請人創業計畫所需資金核給,最高為新臺幣(以下同)二百萬元。
    符合第三點第二項第一款規定者(小規模商業,並辦有稅籍登記未超過五年),其貸款額度最高為五十萬元。
  • 諮詢窗口

    勞動部創業諮詢服務中心諮詢專線:0800-092-957
    在地服務窗口請參閱計畫網站:https://pse.is/PRMT3
  • 網站

2020年4月16日 星期四

2020 04 16 左永安顧問 由經濟部主辦,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承辦的新創事業獎,為國內唯一成立 5 年內公司才能申請的國家級新創獎項,本( 19 )屆報名於 109 年 4 月 1 日 10:00 起至 6 月 1 日 17:00 止,廣邀 104 年 6 月 1 日(含)後成立且具新服務、新產品、新流程及創新營運模式的新創企業,競逐總獎金 240 萬元,有科技產業、傳統產業、知識服務業及微型企業等四組,預計選出 13 家「金質獎」獲選企業,並特別設立「評審特別獎」選出至多 3 家獲選企業,共 16 家獲獎企業。

2020 04 16 左永安顧問 由經濟部主辦,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承辦的新創事業獎,為國內唯一成立 5 年內公司才能申請的國家級新創獎項,本( 19 )屆報名於 109 年 4 月 1 日 10:00 起至 6 月 1 日 17:00 止,廣邀 104 年 6 月 1 日(含)後成立且具新服務、新產品、新流程及創新營運模式的新創企業,競逐總獎金 240 萬元,有科技產業、傳統產業、知識服務業及微型企業等四組,預計選出 13 家「金質獎」獲選企業,並特別設立「評審特別獎」選出至多 3 家獲選企業,共 16 家獲獎企業。

2020 04 16 左永安顧問 由經濟部主辦,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承辦的新創事業獎,為國內唯一成立 5 年內公司才能申請的國家級新創獎項,本( 19 )屆報名於 109 年 4 月 1 日 10:00 起至 6 月 1 日 17:00 止,廣邀 104 年 6 月 1 日(含)後成立且具新服務、新產品、新流程及創新營運模式的新創企業,競逐總獎金 240 萬元,有科技產業、傳統產業、知識服務業及微型企業等四組,預計選出 13 家「金質獎」獲選企業,並特別設立「評審特別獎」選出至多 3 家獲選企業,共 16 家獲獎企業。


總獎金 240 萬元國家級新創事業獎,等你來挑戰!



由經濟部舉辦的「新創事業獎」今年已邁入第 19 屆,過去獲獎的 256 家企業中已有 29 家上市、上櫃、公開發行或登錄創櫃版、54 家獲創投及企業投資,10 家被中大型企業併購,更有 49 家獲得創新研究獎、小巨人獎及國家磐石獎等,即日起至 6 月 1 日截止報名,國家級獎項,值得你擁有!

由經濟部主辦,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承辦的新創事業獎,為國內唯一成立 5 年內公司才能申請的國家級新創獎項,本( 19 )屆報名於 109 年 4 月 1 日 10:00 起至 6 月 1 日 17:00 止,廣邀 104 年 6 月 1 日(含)後成立且具新服務、新產品、新流程及創新營運模式的新創企業,競逐總獎金 240 萬元,有科技產業、傳統產業、知識服務業及微型企業等四組,預計選出 13 家「金質獎」獲選企業,並特別設立「評審特別獎」選出至多 3 家獲選企業,共 16 家獲獎企業。

國家級的肯定,讓你發光發亮
新創事業獎至今已執行 18 屆,獲獎企業達 256 家,獲獎企業中已有 29 家上市、上櫃、公開發行或登錄創櫃版,其中 54 家已獲創投及企業投資, 10 家獲中大型企業併購,更有 49 家獲得創新研究獎、小巨人獎及國家磐石獎等其他獎項,均展現獲獎企業優質的競爭實力及獲得市場高度肯定;此外本獎項另提供顧問輔導、企業廣宣、推薦參展及典範表揚等服務,增進新創事業發展能量。

學長姐分享,讓你得心應手

為利更多優秀的新創企業參與獎項選拔,並了解相關申請流程,將於 4 月 15 日 (三)下午 2:00 於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粉絲專頁舉辦線上說明會,邀請獲獎企業分享參賽歷程及創業經驗,提供參賽企業準備參考,歡迎創業家們共襄盛舉,踴躍報名,來電請洽 02-2366-0812 轉 171 、 328 新創事業獎工作小組或逕上新創事業獎官方網站查詢。
第 19 屆新創事業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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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獎項
為營造優質創業環境,形塑台灣成為創業型社會,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新創事業獎」選拔活動,鼓勵各業界創新新創企業,發展具備優質營運模式之新創事業,樹立成功典範,提振創業家精神,帶動國內創新創業之風氣,為經濟注入活水。
參賽資格
成立五年內(民國 104 年6月1日(含)之後成立),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
參賽標的
企業自行研發之創新性產品、技術、流程或服務。
參賽組別
A. 科技產業組 B. 傳統產業組 C. 知識服務業組 D. 微型企業組
獎勵方式
1. 獎項名額:4 組預計選出13 家「金質獎」獲獎企業,另增設至多3家「評審特別獎」獲獎企業,頒發獎金、獎座及獎狀乙只。(金質獎與評審特別獎「可」重複獲獎)
2. 獎金配置:經評審通過者獲頒獎座、獎狀及均分總獎金新臺幣240 萬元,以至多16 家為原則。
評選流程
經資格審通過後,共分初審及決審二階段,分別由委員進行書面審查、實地訪審以及最終決審。
評審指標
組織定位
20%
A.公司經營目標、領域及理念B.創業團隊介紹C.智慧財產權佈局與經營方法
營運創新
30%
A.產品或服務之創新性B.營運模式、經營策略及核心競爭力C.經營管理特色及與競爭者差異分析D.研發投入及規劃
市場行銷
35%
A.目標市場分析與行銷策略B.行銷通路規劃與執行C.銷售實績與國內外發展潛力
財務治理
15%
A.財務規劃與風險管理策略B.財務結構與財務預估
企業社會責任
加分項目
 
創業夢想+
特別邀請第18屆獲獎學長姐錄製小短片,與我們分享參獎與創業的歷程,幫助各位學弟妹勇奪佳績!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臺灣創業生態系「新創企業輔導」
提供業師輔導、知識創造交流、資源整合與企業媒合之服務,以市場尚未被滿足且具價值之需求為導向,透過輔導資源精煉企業商業模式、匯聚跨產業人才及技術並與各市場對接串連。
申請資格 : 民國 104 年1月1日(含)起成立,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
常見Q&A
Q1新創事業獎是選拔優秀個人還是優秀企業?
A1:選拔優秀企業。因此計畫書內容應聚焦在企業營運、企業策略及企業未來規劃,非個人創業經歷或過程。
Q2我的企業營業狀況不佳或初期資金皆投入研發而無顯著營收,是否毫無獲獎機會?
A2:新創事業獎是選拔「創新」及「後續潛力」之企業,如果企業具發展潛力仍有 獲獎機會。
Q3我的企業營運項目符合多組資格,我要如何選擇組別?
A3:依企業主要營運或創新特色選擇最有利組別,或以主要經營項目來判定組別。
歷屆新創事業獎得獎專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