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 社團法人中華中小企業經營輔導專家協會 乙級門市服務技術士 丙級門市服務技術士 訓練計畫: 產業人才投資方案 所屬計劃: 勞工在職進修計畫 訓練班別: 高階零售服務業管理實務課程班(招生中 ) 只剩 15名 報名日期 : 2014/06/05 12:00 ~ 2014/07/02 18:00 乙級門市服務技術士 發照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一、 零售與門市管理 二、 門市商品管理 三、 門市銷售管理 四、 門市人力資源管理 五、門市營運計畫與管理 六、 門市商圈經營 七、 門市顧客服務管理 八、危機處理 門市服務,泛指以門市型態服務消費者之服務業業態,如:連鎖服務業,可分零售服務業、餐飲服務業與生活文教服務業,由於業態間行業實務差異性大,門市服務乙級技術士之檢定主要是以零售服務業門市管理人員為主,餐飲服務業與生活文教服務業門市管理人員為輔,予以店務營運中之各項指導與派任工作能力之檢定。1. 客戶服務主管 2. 店長/賣場管理人員 3. 連鎖店管理人員 4. 門市/店員/專櫃人員 5. 售票/收銀人員
2014 年 社團法人中華中小企業經營輔導專家協會
訓練計畫: 產業人才投資方案
所屬計劃: 勞工在職進修計畫
訓練班別: 高階零售服務業管理實務課程班(招生中 )
報名日期 : 2014/06/05 12:00 ~ 2014/07/02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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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級門市服務技術士 發照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一、 零售與門市管理
二、 門市商品管理
三、 門市銷售管理
四、 門市人力資源管理
五、門市營運計畫與管理
六、 門市商圈經營
七、 門市顧客服務管理
八、危機處理
門市服務,泛指以門市型態服務消費者之服務業業態,
如:連鎖服務業,可分零售服務業、餐飲服務業與生活文教服務業,
由於業態間行業實務差異性大,
門市服務乙級技術士之檢定主要是以零售服務業門市管理人員為主,
餐飲服務業與生活文教服務業門市管理人員為輔,
予以店務營運中之各項指導與派任工作能力之檢定。
1. 客戶服務主管
2. 店長/賣場管理人員
3. 連鎖店管理人員
4. 門市/店員/專櫃人員
5. 售票/收銀人員
103 年度勞工在職進修計畫下半年產業人才投資方案
2014 年社團法人中華中小企業經營輔導專家協會
1.本單位為經濟部中小企業網路學校 協訓單位
將協助本班學員登錄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中小企業終身學習護照
2.可申請成為社團法人中華中小企業經營輔導專家協會 學生會員及
獲得 商業類 零售業 初級經營管理專家 中文認證
獲得 商業類 零售業 初級經營管理專家 中文認證
高階零售服務管理實務課程01期
產業人才投資方案 線上報名
需請
1.先至
台灣就業通網站
http://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index.aspx
加入會員,成為台灣就業通網站會員後
2.再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3.aspx?OCID=65420
(五) 經費補助:
1.勞工在職進修計畫-
依據各訓練單位所訂定訓練課程收費標準,
一般參訓學員須先繳付100%訓練費,俟結訓合格後,
再補助學員80%訓練費用, 其餘費用由學員自行負擔。
2.勞工團體辦理勞工在職進修計畫-
依據各訓練單位所訂定訓練課程收費標準,
一般參訓學員先行繳納100%或50%訓練費,俟結訓合格後,
再補助參訓學員80%或30%訓練費用,
其餘費用由學員自行負擔。
3.上開二項計畫
每位學員3年內合計最高補助金額為新臺幣7萬元,
如係屬下列全額補助特定對象在職勞工,
須依訓練單位收費標準先行繳納訓練費,
俟結訓合格後,再補助學員100%訓練費用:
(1)依據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
包括有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身心障礙者、
原住民、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及其他
經中央主管機關認有必要者 (更生受保護者)。
(2)中低收入戶。
(3)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配偶、
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
(4)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
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
(5)65歲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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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請
1.先至
台灣就業通網站
http://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index.aspx
加入會員,成為台灣就業通網站會員後
2.再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3.aspx?OCID=6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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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有限 報名盡速
報名繳費方式:
| 1.報名時應先繳全額訓練費用 | |||
每人費用:
|
學員負擔 :
| 1128.00 |
每班人數 :
| 20 人 |
政府負擔 :
| 4512.00 |
訓練時數 :
| 35 小時 | |
訓練性質:
| 在職 |
報名日期 :
| 2014/06/05 12:00 ~ 2014/07/02 18:00 |
名額有限 報名盡速
(五) 經費補助:
1.勞工在職進修計畫-
依據各訓練單位所訂定訓練課程收費標準,
一般參訓學員須先繳付100%訓練費,俟結訓合格後,
再補助學員80%訓練費用, 其餘費用由學員自行負擔。
2.勞工團體辦理勞工在職進修計畫-
依據各訓練單位所訂定訓練課程收費標準,
一般參訓學員先行繳納100%或50%訓練費,俟結訓合格後,
再補助參訓學員80%或30%訓練費用,
其餘費用由學員自行負擔。
3.上開二項計畫
每位學員3年內合計最高補助金額為新臺幣7萬元,
如係屬下列全額補助特定對象在職勞工,
須依訓練單位收費標準先行繳納訓練費,
俟結訓合格後,再補助學員100%訓練費用:
(1)依據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
包括有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身心障礙者、
原住民、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及其他
經中央主管機關認有必要者 (更生受保護者)。
(2)中低收入戶。
(3)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配偶、
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
(4)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
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
(5)65歲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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