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屆國家人力創新甄選自即日起至103年5月15日止
2014/3/11
一、參選者應依據本計畫第八點規定之參選手續,備齊本計畫第九點規定之應繳交資料,
自公告日起至103年5月15日下午5時止,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以送達時間為準)
至「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2樓」第九屆國家人力創新獎工作小組收。
二、本計畫之主辦單位為本會,承辦單位為本會職業訓練局,
10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為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如有相關疑問,歡迎電洽(02)2698-2989轉2537陳鵬旭先生或2749陳宣樺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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